(應該沒有後奏了)

 

純粹記食,非常膚淺,非常無聊。


112號,一早上起床,就去了棉登徑的見城。林先生偶像梁朝偉去吃海膽的那間見城日本料理呀。進去前他還在說沒帶紙筆,看到他怎拿簽名…

看了好一陣餐牌,這是在我身上是很少發生的,最後很衝動地點了三色丼(海膽、三文魚子、魷魚),我承認的確是太衝動了,是應該吃壽司的…然後一直在後悔,直到飯來了。吃過這碗飯,我非常懷疑將會怎樣到其他地方吃壽司,海膽是可以一瓣的用筷子夾起放在青瓜片上,那個三文魚子是清甜得驚人,令我覺得以前吃過的都是醬油而已。吃到最後幾口,我跟林先生事前預告,我不打算張口說話,滿是海膽和三文魚子的飯扒到口裡了,然後這時候,電話響起,我二話不說就關掉,我相信,任何人在這Golden Moment,都會這樣做的。


我是少女,我是沒見過世面,所以我是有拍食物照的,不過用的是黑白膠卷…


然後我去剪頭髮,外賣的First cup Mexican mocha


然後約了Amy & Gordon,本來是「Vote」(!)了去吃西班牙菜的,可是之前吃的一家是搬了還是倒閉了,被騙了到在諾士佛台的墨西哥餐廳,喝了杯mojito、吃了個頗貴的tapas,去了吃意大利菜。


那家意大利餐廳是好吃死了,又不算貴,小店一間,坐位不多,地處較僻,實在是好地方。連麵包都脆的很好吃,頭盤的蒜片炒大蜆是甜得連湯也想喝掉,pizza是喜歡吃的味道,所以沒甚麼挑剔,鵝肝risotto香得不得了,再加牛仔pasta,埋單4個人五百多元是非常值。不過沒在見城的感覺那麼誇張,在見城埋單,我可是看着帳單喊出來,「嘩!好抵喎!」,沒吃完已經計劃供壽司會。


在意大利餐廳的甜品不吸引,我們去了北京道的Irish pub,上次吃了拖肥批,昨天吃的是Mocha chocolate cake,餐牌寫得很佻皮的,with a hint of coffeeoh so naughty—but who (fucking) cares! 結果是吃不出咖啡味的,謝謝,不過又豐富又不甜膩,還很配啤酒。


真他媽的沒想過我們一頓飯可以分開三間餐廳來吃。大概可以進級富豪級數了。而且還不貴!!!!要不是飯前那頓酒太貴,我還真會說是超值。


吃是最好的節目,太美妙了太美妙了!謝謝林先生。謝謝飯友Amy & Gord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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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iusiu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